沈阳医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
日期: 2024-07-26

沈阳医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在职党员: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计算基数=数据1-数据2-数据3

数据1=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

数据2=以数据1为标准按国家政策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总和;

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

按国家政策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的比例分别为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养老保险8%、公积金12%、职业年金4%,合计为26.5%;

数据3=数据1-数据2按国家政策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以每年1月份标准收缴。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离退休党员:

以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

劳务派遣制党员:计算办法同在职党员。

学生党员:0.2元/月。

二、收缴比例

1.在职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万元(含1万元)者,交纳1.5%;1万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党员: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按比例交纳党费,采取“全额累进制”的办法进行计算,即对于不同交纳比例的计算基数不需分段计算和加总,不同交纳比例的计算基数按同一比率计算。党员缴纳的党费,计算后保留至“角”,只进不舍。

三、收缴时间

按月收缴,逐级上交。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定于党日(每月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三)当天收缴党费,次日15:00前上交至党委组织部

四、收缴要求

1.党费收缴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设支委的支部,由支部组织委员收缴;不设支委的支部,由支部书记收缴。

2.党员要持党费证缴纳党费,收款人应如实记载并盖章。

3.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保管党费收缴存根等相关材料,党总支每半年要对所辖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组织部每月抽查2个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

4.按照要求,退休人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凡我校退休人员,党费收缴至退休当月。

五、党费管理

1.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机构代办计划财务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3.党费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4.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党费使用实行网上申请流程,根据《沈阳医学院党费使用申请表》要求,填写申请党组织名称、党费使用范围、详细说明经费说明等信息,提交申请流程;申请流程审批结束后,生成申请表单,生成纸质版《沈阳医学院党费使用申请表》,加盖分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报送组织部备案后,方可使用党费。

4.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费使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

中共沈阳医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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