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业余党校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中共沈阳医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精神,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和加强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锤炼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对培训对象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历史与优良传统和形势政策等教育培训,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强化思想入党,坚定理想信念。
二、培训目的
通过对入学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徽党旗知识学习等,使他们掌握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使其了解入党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关规定与基本程序,增强初心使命,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通过对发展对象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与党的创新理论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其系统掌握党章的内容,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牢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初心使命,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意识,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三、培训对象
按照班次级别,培训对象分别为全体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
四、培训单位
各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部)、学校党委三级党组织负责对新入学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三级党校培训管理体系。
五、培训形式
开展教育培训的基本形式包括理论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报告、观看党性教育片、参加实践教育、分组研讨、自学研读、结业考核等。
六、培训内容与考核管理
各二级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采取吸收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其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新入学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加强平时培养和教育培训,注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集中培训与自我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初级党校班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中级党校班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高级党校班每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初级培训班每学年集中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9月份。中级培训班与积极分子确定同步开展,每学期集中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3月份和9月份。高级培训班每学期集中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4月份和10月份。培训班次与开班时间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确定,提前一周将培训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一)初级培训班
1.理论教学不低于6学时,重点围绕端正入党动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与最高理想、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等方面开展学习。
2.结业考核为2学时,可以采用参训表现与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800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业考核,其中参训表现成绩占30%、参训心得体会占70%,总成绩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中级培训班
1.理论教学不低于10学时。重点围绕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与最高理想,发展党员的程序、条件、《中国共产党章程》、时事政治专题教育、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开展学习。在理论教学中注意融入关于意识形态、党旗党徽知识等教育内容。
2.实践教育不低于2学时。包括开展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及观看党性教育影视片。
3.分组研讨不低于2学时。参训学员分成若干小组,围绕“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何端正入党态度,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等主题,结合培训学习内容进行研讨。
4.自学研读。重点自学中组部编著《入党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及党的重要工作报告与重要文献等。
5.结业考核为2学时。为检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学习效果,帮助学员强化理论基础,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党性修养,采用参训表现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业考核,其中参训表现成绩占30%、结业考试占70%,总成绩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
参训表现成绩主要根据学员的上课出勤、课堂表现、分组研讨、学习笔记、实践教育及其它相关表现情况进行评定。
6.培训档案与结业证明。各二级党组织党校要收集和保管好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名册、教学安排等相关档案,对考核合格者应出具结业证书并及时归入其入党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制并下发各二级党组织,结业证书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的公章。
(三)高级培训班
1.理论教学不低于16学时。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倡廉建设,以及四史(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在理论教学中注意融入关于意识形态、党旗党徽知识等教育内容。
2.实践教育不低于4学时。充分利用六地文化,到党员教育基地或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及观看党性教育影视片。
3.分组研讨不低于2学时。紧密围绕“作为党员在日常学习与工作中应如何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大学生如何践行初心使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结合培训学习内容进行研讨。
4.自学研读。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党的重要工作报告与重要文献等。
5.结业考核为2学时。结业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总成绩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
结合学员的上课出勤、课堂表现,对参加高级党校班的拟发展对象,无极特殊情况,旷课2次及以上者或理论考试作弊者,取消培训成绩。
6.培训档案与结业证书。拟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名册、教学安排等相关档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保管,对考核合格者应出具结业证书并及时归入档案。拟发展对象的培训结业证书,由学校党校统一加盖公章。
七、授课师资
党校授课师资,须从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专业教师、党政干部、组织员、辅导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中择优选聘,并确保其教育教学的理论、观点、内容与党中央相关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根据授课学时,发放一定的课时费,发放标准以沈阳市规定为准。
八、培训管理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各级党组织应把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教育培训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配授课教师,科学设计学习形式,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教学技术,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培训要求。
(二)把握重点,突出党性教育。各二级党组织应不断提升党校培训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教育学员把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全面准确掌握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政治素养。
(三)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应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连贯性与递进性相承接、针对性与有效性相统一的原则,分层分类完善长效培训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培训目的。各级党校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制定并认真落实培训班教学、参训、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授课教师与参训学员管理,把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弘扬勤奋好学、严格自律的风气,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档案材料,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中共沈阳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